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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
关于做好2013年度教职工考核和评选先进工作的通知
院属各单位:
为做好2013年度教职工考核和评选先进工作,根据《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(试行)》(石经院华信【2013】61号)文件精神,结合华信学院实际,现将2013年度考核和评选先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组织和领导
成立学院2013年度教职工考核领导小组,成员名单如下:
组 长:杨文会
副组长:王 滨
成 员:蔡世廉 刘明海 王维正 赵显杰 宋代霞
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人事处,成员名单如下:
办公室主任:李玉卓
办公室副主任:张耀东
办公室成员:郝庆悦、张丹
二、考核内容和要求
院属各单位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和评选先进工作要按照《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考核办法》)实行,坚持客观公正,民主公开的原则,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,对教职工“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”五个方面进行考核。为增强对教职工考核的科学性、准确性和可操作性,考核时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,细化考核内容和标准。被考核人员要按照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撰写个人总结,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。部门领导根据教职工平时考核情况、参考个人思想工作总结和述职情况,写出评语,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和改进提高的要求。考核领导小组对部门领导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进行审核。被考核人员、部门负责人、分管院领导、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共同完成《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2013年度教职工考核登记表》(见附件1),并填写考核意见并签名盖章报人事处备案存档。
三、考核等次与名额
考核等次分为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三个等次。各考核等次考核标准参考《考核办法》实行。
优秀等次人员人数比例控制在参加考核人数的15%。
先进集体的基本标准是:风气正、凝聚力强、工作实绩突出、无责任事故,集体内部人员和谐相处。
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较差,按考核标准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,要敢于打破情面,果断确定,不搞迁就照顾。先进集体名额为6个。先进集体申报对象为处级单位。
评选出的优秀等次人员中属于石家庄经济学院在册职工的,由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投票推选出优秀等次6人,先进工编辑3人,报石家庄经济学院人事处。
评选出的6个先进集体中,由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投票推选出1个先进集体,报石家庄经济学院人事处。
四、考核结果的使用
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,按照《考核办法》,作为其晋升、聘任、奖惩、培训、辞退、以及调整职务、工资及福利待遇的依据。
五、考核工作的实施
1.院属各单位考核和评先工作由分管院领导负责组织实施。
2.先进集体评选通过各单位自行提交申请报告,由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投票决定。
3.考核优秀等次人员评选先由各单位内部采取无记名投票形式推选,优秀等次人员、先进工编辑、优秀教师由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。
4.最终评选结果由考核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研究决定。
5.在试用期或见习期工作未满一年的教职工参与考核和民主投票工作,填写教职工考核登记表(见附件1),但是不确定考核等次。
6.参加考核的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教职工填写《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2013年度教职工考核登记表》(见附件1);参加考核评选出的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先进工编辑、优秀教师、先进集体填写《华信学院2013年度先进工编辑、优秀教师、先进集体登记表》(见附件3)。
7、参加考核的石家庄经济学院在册教职工填写《石家庄经济学院201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》(见附件2);参加考核评选出的石家庄经济学院在册教职工先进工编辑、先进集体填写《石家庄经济学院2013年度先进集体、先进工编辑登记表》(见附件4)。
8.先进工编辑、先进集体须提交先进个人总结和先进集体总结,附件1至4和总结的电子版发送至sjyhxrsc@163.com,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。联系人:张丹,联系电话:80659037。
9.考核和评优工作要求于2013年12月20日前完成。
10. 2013年度教职工人数、考核人数、优秀等次人数名额分配一览表(见附件5)。
11.实习期或见习期工作时间未满一年教职工名单(见附件6)
12.附件1至4纸质版打印纸张要求为B5纸正反面打印。
13.各附件相关表格电子版请从华信学院网站下载中心处下载。
院属各单位要把年度考核和评选先进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加强组织领导,精心安排部署,确保考核、评选先进工作按期、保质、高效完成。
附件:附件表格(下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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